讓人們等得不淡定卻始終難產的“汽車三包”,在2012年的最后一天,出現了一次不小的“胎動”。當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就《家用汽車產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范圍及三包憑證(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并要求于2013年1月31日前將意見反饋。
這點事不用業(yè)界權威來解讀,人們也都知道,《征求意見稿》的出臺意味著久拖未決的“汽車三包”政策已經提上議事日程,離最終出臺已經不遠。對于消費者來說,這也算是一份不錯的新年禮物,盡管這份賀禮現在還是虛擬的,畢竟已經多了一絲盼頭。
平心而論,《征求意見稿》明確的一些內容還是很能令人興奮的。比如,“汽車產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fā)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fā)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fā)動機、變速器。在三包有效期內,發(fā)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兩次總成后,或者發(fā)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總成和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再比如,“在汽車產品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tǒng)、制動系統(tǒng)、懸架系統(tǒng)、前/后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而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也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nbsp;
誠如業(yè)內人士所分析的,這些規(guī)定具備了可操作性,對消費者來說也更加合理,如果獲準通過實施,消費者權益可以受到更好的保護,也對汽車行業(yè)的發(fā)展起到推動作用。
但是,人們還是不免擔心,一直以來,消費者與廠商的博弈中處于弱勢,涉及到產品質量問題的鑒定仍然存在不小的難度。中國汽車流通協(xié)會常務副會長沈進軍認為,2013年“汽車三包”政策出臺的可能性很大,不過,最重要的要看政策如何執(zhí)行,當前第三方的鑒定機構比較少,同時,消費者在汽車質量維權過程中如何鑒定、如何取證仍然是個難題。
不過,也有一些專家級人士則提出了相反的意見,他們認為是否具有質量問題,本來就是技術范疇的事,除去能分辨責任,質檢部門應當委托專業(yè)技術單位或個人做鑒定。一味擔心鑒定問題或是杞人憂天。
這種擔心真的是杞人憂天嗎?或許,多少有這種成分,但人們的擔心也并非全無道理。誰都知道,一輛車有上萬個部件,其中易損件就五六百種,無論哪個部件出現問題,是車主使用不當造成的,還是汽車本身質量的原因,什么樣的問題符合換車標準、退車標準,昂貴的鑒定費用應該由誰來承擔……諸多問題都需要事前有一個明確的說法,才能保證三包政策的落實和實施,才能真正起到保護消費者利益的作用。而在上述問題尚無明確答案的情況下,怎么能將人們的擔心簡單地視作“杞人憂天”?
另外,未來三包政策出臺并實施后,汽車產品的質量鑒定將呈常態(tài)化,我們當然更愿意相信鑒定者都能成為公正無私的“黑臉包公”,但是,假如屆時消費者在產品質量問題上與廠商談不攏,受委托的專業(yè)技術單位或個人替誰說話、鑒定者的資質是否足以服眾,現在來看就是個未知數。在事實還不確定的情況下,難道人們擔心一下也不成嗎?
很顯然,“杞人憂天”的說法,是給持擔心態(tài)度的消費者強加了無知的標簽,這種在語話權上居高臨下的強硬姿態(tài),本身就是不公平的,而這只會使人們的擔心程度更為加深。也正因此,我們希望官方在正式推出“三包”政策時,能在制度設計層面切實解決好上述問題,消除人們的擔心,使其真正發(fā)揮公正維護消費者和廠方雙方權益的作用,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汽車行業(yè)和汽車市場發(fā)展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