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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領域

作者: 汽配人網 發(fā)表于: 2012-05-31

       2012年5月24日上午,交通運輸部召開了本年度第三次例行新聞發(fā)布會。關于民間資本參與交通運輸領域,交通運輸部新聞發(fā)言人何建中表示,目前在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對民間投資是完全開放的。已經出臺的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政策引導規(guī)定都從不同角度對民間資本進入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作出了明確界定,沒有任何禁止和限制措施。

 

     何建中表示,對民間資本進入到交通運輸領域,從三個方面看它是開放的:

 

      一是公路基礎設施建設,各個類別、各個等級的公路,事實上都已經向民間資本開放;比如收費公路建設就是利用"國家投資、地方籌資、社會融資、利用外資"這樣的投融資機制。

 

       二是水路建設方面,沿海港口建設主要利用市場化手段進行融資,民間資本占據了主要地位;在東中部地區(qū),內河港口建設也有民間資本進入,包括公共基礎設施的航道建設,也有一些地區(qū)吸收了少量的民間資本進入。

 

      三是公路水路運輸方面,對民間資本、國有資本和集體資本的投資政策完全沒有差別,甚至在一些領域,比如道路貨運、機動車維修、出租車經營、汽車租賃、國內水路運輸等事實上,民間資本更是占大部分比例。

 

       進一步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領域

 

       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新出臺的36條,交通運輸部新出臺了《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投資公路水路交通運輸領域的實施意見》,同過去的政策措施相比,此次意見從四方面給予優(yōu)化:

 

       一是在投資領域上進一步全面開放。鼓勵民間資本進入交通運輸服務領域和交通運輸新興業(yè)務領域。過去相對來說投資基礎設施建設的比較多,所以今后將進一步鼓勵投資交通運輸服務領域,包括新興的業(yè)務領域,比如物流。

 

       二是在投資重點上進一步突出了交通運輸產業(yè)轉型升級和結構調整。既鼓勵民間資本投資基礎設施建設,更引導民間資本全面參與到基礎設施的養(yǎng)護、運營和管理。


 

       三是在投資服務上進一步改善民間投資環(huán)境。強調改進行政審批方式,立足于擴大網上審批,優(yōu)化審批流程,進一步健全與民間投資主體的溝通聯(lián)系機制,健全投資政策信息發(fā)布制度,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同時進一步規(guī)范涉企收費行為。

 

       四是在投資管理上既放開,同時又加強監(jiān)督,督促民間資本投資主體嚴格遵守法律、法規(guī),依法經營、誠實守信,同時履行企業(yè)的社會責任。